1、多層砌體結構條形基礎,應在每道墻體上設置地圈梁,且應形成封閉的地圈梁;
2、鋼筋混凝土框架, 8 度房屋總高度大于 24m 或總高度不大于 24m 的 Ⅳ 類場地、 7 度房屋總度大于 24m 的 Ⅳ 類場地的單獨柱基以及樁基承臺之間應設置兩個主軸方向的基礎系梁.高寬比大于 4 的高層建筑,在地震作用與重力荷載和風荷載標準值組合下基礎底面不宜出現零應力區;
后續使用年限為50 年的 C 類其他建筑,基礎底面與地基土之間的零應力區面積不應超過基礎底面面積的 15% ;后續使用年限為 30 年、 40 年的A 類和 B 類的其他建筑,基礎底面與地基土之間的零應力區面積不應超過基礎底面面積的 25% .